游客偷吃果园刚喷过农药的水果中毒身亡,果农
一群城里游客路过农村果园,偷摘果园的水果吃。结果,因果园刚喷过农药,造成游客食物中毒,其中一人不治身亡。游客和死者家属起诉果农要求赔偿,理由是果农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对此你怎么看
当有人提出,因为果农没有立一个牌子,因为上面没有写上“果子已经喷过农药,请勿采摘”的字样,所以果农有过失责任的时候。
笔者就算不用照镜子,都能看到自己满脸的“不可置信”。
这是什么道理?果农在自家的果园里面喷了农药,还要告诉别人“你们不能来摘,因为我喷了农药?”
这等同于什么?这等同于告诉所有人:“当我没有喷农药的时候,你们就可以来摘了”是吗?
难道果农种这么几颗果树,是为了给大家服务不成?那是果农私人的地方,那是其进行劳作和劳动生产的地方,那不是给大家拿来随便摘果子吃的地方。
我们必须要端正一些原则
这个果农有没有告知义务?
有,笔者也认为其存在过失责任,因为其喷洒农药的行为,即使对于没吃果子,而仅仅路过的人来说,也会形成一种伤害。
所以,其喷洒农药时应当履行自己的告知责任,比如提醒路人“您已进入到农药喷洒区域”。
但是,果农需要为盗窃者考量问题吗?如果果农需要为其考量问题,那么每一个城市的建筑开发商都应该在楼梯上安装梯子和安全带,因为如果没有这些,会造成盗窃者在攀爬外墙的时候掉下来。
这是道理吗?如果这也算是道理的话,那就意味着我们要对每一件可能带有主观恶意的事情去做最基本的保障,而将生活放在努力和奋斗人,则意味着无时无刻的不在遭受着坏人的威胁。
而这就是一些人所提出需要果农赔偿的理由。但是,这绝不是一个能够被主张的理由。
不过尽管如此,笔者认为果农仍旧需要赔偿
因为我们知道,果农撒农药的行为,与盗窃者偷果子吃造成自身死亡的后果,其中是不存在因果性的。
果农不是为了坑盗窃者而撒农药的,其自身没有任何主观恶性,这件事情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意外”。
但是,其确实存在着履行告知的义务,因为他在区域内确实喷洒了具有挥发特征的农药。这也是笔者一开始就说,果农应该在区域的入口说挂“农药区域”警示牌的根本原因。
所以,我么可以认为果农的撒农药行为,与盗窃者吃果子中毒身亡的后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
在加上果农确实没有明确表示“农药区域”的警示义务,其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对自己过失的赔偿。
但是,相关性关系之下的责任赔偿比例是非常之低的,低到或许只是一个帛金。
反正这事儿对于果农来说也是够倒霉的了,但是也要其自身有一个安全生产的意识,毕竟农药对人还是有伤害的。所以,权当是一次错误的惩罚吧。
文章来源:《农药》 网址: http://www.nyzzs.cn/zonghexinwen/2020/1012/375.html